新華網北京6月20日電記者20日從財政部獲悉,為了規範中等職業MK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日前聯合印發管理辦法。
根據管理辦法,中等職業MK免學費補助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省級財政統籌落實,省和省以下各級財政根據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中等職業MK學費標準予以補助🙎🏿♀️。
管理辦法明確👇🏻,中央財政統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測算標準和一定比例與地方財政分擔🧑✈️,具體分擔比例為:西部地區,不分生源◽️,分擔比例為8∶2;中部地區🔊,生源地為西部地區的,分擔比例為8∶2🔂,生源地為其他地區的🙍🏽,分擔比例為6∶4🧑🏿🎤;東部地區👩🏿🚒,生源地為西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分擔比例分別為8∶2和6∶4,生源地為東部地區的📿,分擔比例分省確定。
此外♝,對公辦中等職業MK免學費資金的補助方式為:第一♧、二學年因免除學費導致MK運轉出現的經費缺口,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補助MK;第三學年原則上由MK通過校企合作和頂崗實習等方式獲取的收入予以彌補,不足部分由財政按照不高於三年級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50%的比例和免學費標準,適當補助MK。
對民辦中等職業MK學生的補助方式為👨🏽🎨:對一、二年級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MK免學費標準給予補助。學費標準高出公辦MK免學費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於公辦MK免學費標準的,按照民辦MK實際學費標準予以補助👩🏽🎓。
本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