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3屆畢業生:
為貫徹落實浙人社發〔2013〕138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盡快做好我校2013屆畢業生的求職補貼申請工作,請符合求職補貼發放要求的畢業生根據通知要求準備好以下申報材料🤷♀️:
1、申請表(詳見通知文件中的附件1,要求字跡端正清楚,必須本人簽名)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個人銀行賬戶復印件
4、相應證明材料🦁: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須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戶口本復印件🚵;殘疾畢業生,須附本人《殘疾人證》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殘聯機構出具的殘疾證明;孤兒畢業生,須附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孤兒證明。
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三份,於2013年6月30日前快遞給本班班主任,逾期視作放棄,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附件:/UploadFiles/xsgz/2013/6/201306241306512544.doc通知文件
學生處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