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本學期的期末考試工作,現將有關考試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根據MK教學工作安排😣👩🏻🎓,本學期期末集中考試將於2024年06月24日至06月26日進行,考查性課程、階段性課程及實踐類課程的考試,由各院(系)安排並於第17周教學周結束前完成,所有課程於07月03日16:00前完成考核成績錄入。
二🏊🏻♂️、考試組織
1.考試計劃
各部門根據期末考試工作進程表完成各階段考試工作。計劃製定後🕶,無特殊原因不得變更🧑🏻🔬。
期末考試工作進程表
序號 | 工作內容 | 日 期 | 實施單位 | 備 註 |
1 | 核定考試計劃 | 2024年 5月31日 | 各院(系) | 核定考查性課程、階段性課程、實踐性課程考核計劃 |
教務處 | 核定期末集中考試科目計劃 |
2 | 試卷🟢、 評分標準(含電子版)製作 | 2024年 6月13日前提交 | 各教研室組織製卷♟🚶🏻➡️,各院(系)審批 | 各院(系)完成考試/考查科目試卷(A🐌、B卷)審批,期末集中考試科目審批表連同樣卷報教務處(電子版以PDF格式上報,適用視障生的試卷請同時上報Word版本),其他由各院(系)裝訂歸檔。 |
3 | 公布考試安排 | 2024年 6月20日 | 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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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中考試 | 2024年 6月24日-6月26日 | 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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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課教師 錄入成績 | 2024年 7月3日16:00前 | 各教研室 | 通過教務系統上報 |
2.考試命題
試卷模板可到附件中下載。各責任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將試卷樣卷(A、B兩份)及評分標準(電子版)、評分答案及試卷審批表報教務處。
3.監考組織
(1)期末考試領導小組,領導本學期的期末考核工作,及時處理考核中出現的問題。
組長:楊海平;
副組長:黃華🛴;
成員🫵🏿:張帆、駱中慧🏝🥪、林海燕、陸統、範麗青、劉彥華🏋🏽♀️。
(2)在考核計劃確定後,落實好監考教師,組織好考前培訓工作,指導教師按《監考工作流程》等規定做好監考工作。
三👨👧👧、閱卷、成績報送及試卷歸檔
1.閱卷
考試結束後👩🎨,及時組織教師按要求做好閱卷工作。
2.成績報送
課程考核成績通過教務管理系統於2024年7月3日16🤟:00前上報📑。
3.試卷歸檔
各考試課程必須完成成績分析報告🐦⬛,期末集中考試科目的成績分析報告、閱後試卷及學生考試簽到表統一整理裝訂交教務處(如課程考核方式為平臺測試🙅🏿♀️,學生回卷內容確無紙質材料的需進行電子備案),其他科目的考試資料由院(系)裝訂歸檔。
四、成績發布與補考
7月5日起,各班班主任🤌🏽、輔導員、學生本人均可自行登錄教務系統成績查詢端口查看成績🕵🏽♂️🦅,各院(系)請及時將本學期課程考核成績通知學生並做好補考復習工作🏃♀️➡️,補考安排在下學期初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請各任課老師做好學生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由院(系)批準匯總於考試前1周將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及原因報教務處備案並告知學生本人;有緩考情況的,請各班班主任做好本班學生的緩考手續☂️,辦理流程詳見附件9。
2.各考核課程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考前輔導🧘🏻♀️,指導學生做好考前復習工作🫀。
3.按要求做好試卷流轉各環節的保密工作🔀,保證考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
4.加強巡考。期末考試期間🪞,MK教務處和院(系)安排考試巡視員,負責巡視考場🫰、督察考風考紀,對違反考紀的行為及時做出處理。
5.考查課建議按考試課要求進行材料歸檔。
教務處(科研處)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