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紀委對哈爾濱工程大學有關人員套取科研經費問題進行了通報。為進一步加強MK科研經費管理使用,防範科研經費使用中發生違規違紀問題,請全體教職工特別是廣大科研人員要深刻吸取案件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進一步增強依法依規管理使用科研經費的責任感和自覺性,防止類似行為的發生✍🏻🤎。
2016年,哈爾濱工程大學(以下簡稱哈工程)教授🥌、某項目實際負責人邊某🪖,帶領MK某研究所科技助理李某(該項目名義負責人)與某公司負責人簽訂某測試合同,並在每份合同金額17萬元的基礎上虛增50萬元,虛增金額扣除稅費後以現金形式返還給邊某。之後,李某與某公司簽訂了6個實驗合同,並按照邊某要求以現金形式取回4個合同套取的125萬元。2017年底,邊某因病去世,李某繼續按照邊某約定的67萬元標準與某公司又簽定了4個實驗合同。之後,李某以現金形式從某公司取回剩余6個合同套取的錢款134萬元🕴🏼。李某作為哈工程項目負責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校相關規定📰,通過虛增合同金額手段🧍🏻♀️,套取科研經費,情節較重,構成職務違法。
中紀委對李某等人套取科研經費的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李某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𓀀,專業技術職務由正高級降為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由四級降為十級。
哈工程套取科研經費問題的發生,反映出高校有關科研項目負責人、具體經辦人員合法合規管理使用科研經費的意識欠缺🤳🔶,特別是對科研項目外協經費使用方面🏌🏽。為了進一步規範科研經費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科學技術研究院將協同MK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科研經費管理使用製度,規範經費支出,加強審核把關,特別是針對暴露問題比較多的外協經費支出,在進一步加強對外協合同、發票等形式審查的同時🗒🧔🏼,主動開展對合同要素自身的真實性、合理性審查,從製度執行層面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同時加強對有關人員的監督、教育和警示🤿🔵,切實築牢廣大教職工合法合規使用科研經費的底線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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