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位教工🧱: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暫行)》和《浙江省教育廳關於調整規範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務事項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號)精神,現就做好2016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立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重點支持學術思想新穎,立論充分🤟,創新點突出,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先進👱🏿♂️、可行的項目🧖🏿♂️。鼓勵和支持開展對策類課題研究🆒。
2.課題負責人需承擔(參與或主持)過校級課題(或校級以上)並結題。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或已承擔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的,或三年來立項(包括各渠道項目)後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或不執行有關部門和MK科研管理規定的教師不得參與申報。
3.作為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每人每年度只能申報1個項目。作為主要參加者只能參與2個項目的申報♕。
4.項目主要資助高校副教授(或相應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教師(原則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項目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研究者🙍♂️🧑🏼🚒,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項目研究人員一般應組成課題組,具有合理的梯隊。
5.一線教師主持項目的比例不低於50%👨🏽🌾。
二、項目經費
理工類項目資助經費不低於1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資助經費不低於0.5萬元。
三、申報辦法
1.2016年度廳科研項目實行限額推薦立項🤵。限額數依據往年的立項數和結題率綜合確定,我院申報限額為一般項目2項。
2.申報者要認真填寫《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申請書》一式3份於11月4日前送至所屬部門。《申請書》啟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3.部門初審後(基礎教學部、藝術系🤾🏻♂️、特教康復系各不超過3項、其他部門各不超過1項)於11月4日將部門推薦材料送至MK教務處(科研發展處),教務處(科研發展處)將對申報者資格和申報課題進行審核,並經學術委員會委員集體評審後擇優推薦2項,公示後自行發文,報省教育廳備案。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書》由教務處(科研發展處)留存,並作為項目中期檢查和申請結題驗收的依據👁。
4.待評審確定後,項目負責人再進行網上申報🧝🏽♀️,網絡申報平臺網址為http://www.zjkysz.cn,網上申報時間為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四🦒、項目管理
1.項目申報人應按計劃完成項目研究🚶♂️💆🏿♀️,並及時申請結題。
2.省教育廳將於每年年中對各高校項目進展和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3.省教育廳於每年的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結題。項目結題依據為《申請書》“預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內容。結題時,項目主持人作為第一署名人至少應有正式發表的論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專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項目責任人的,應為課題組成員),或提交被采納的研究咨詢報告1篇(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產生的有關成果🆕,均應標註“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資助(項目編號)”。未標註或標註錯誤的,不作為項目結題依據。
4.各高校項目進展和管理情況的抽查結果和項目結題情況將作為下一年度確定項目限額數的重要指標✳️。
附件: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
教務處(科研發展處)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