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來源:浙江省教育廳
浙政發〔2014〕37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我省是全國兩個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省市之一💻。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製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實施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和靈活多樣的高校考試招生製度。
(二)工作原則👍🏿。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作為改革著力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強化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和多元錄取機製,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分散學生的考試壓力🏸。加強政府宏觀管理🧔🏿,健全社會監督機製,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內容
全面深化統一高考招生改革,進一步完善高職提前招生、單獨考試招生和“三位一體”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類型、多元化考試招生製度。
(一)統一高考招生。
實行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相結合🤑,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科目與分值🙇🏻。
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
選考科目:考生根據本人興趣特長和擬報考MK及專業的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
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得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2.考試👇🏻。
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獨立思考與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語文、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於當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
3.錄取。
高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選考科目範圍,但至多不超過3門👰,並在招生2年前向社會公布;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高校選考科目範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類)😌。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範圍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製。
高校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考生誌願由“專業+MK”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誌願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
(二)高職提前招生。
實行考生自主報考。普通高中學生以高中學考成績為基本依據☺️,中職學生以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
高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條件🫴🏼、選拔評價辦法和錄取規則,並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對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考生可報考多所高校,並可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𓀘,考生選擇確認1所錄取高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考試招生。
(三)單獨考試招生😂。
高職院校面向中職MK包括中專MK👩🏻🔬、技工MK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相結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探索把試點範圍有計劃擴大到普通高校應用型本科專業。
1.科目與分值🧎♂️。
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數學2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擬報考有外語要求的MK🏃🏻♀️🥘、專業的考生,可選擇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一級(PETS—1)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分17個大類👨🏼🌾👌,全省統一組織,分點實施🕧。學生可自主選報1—2個類別。考試每年組織1次。同類考試允許學生至多參加2次🏃🏻♂️。成績2年有效🏃🏻♂️。
語文、數學每門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滿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記入考生總成績。外語不記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600分。
2.錄取。
高校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文化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要求🪶,也可提出外語成績以及其他要求🏌️♂️,並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誌願由“專業+MK”組成。
錄取不分批次🧓🏼,按考生總成績,分大類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四)“三位一體”招生0️⃣。
高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高校確定報考條件、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和實施辦法、綜合成績合成比例、錄取規則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於綜合成績的50%。
考生自主向相關高校報名,參加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試,並按規定參加高考🐇。
高校組織專家組👨🏼,根據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材料,進行初次遴選🫷🏿;按照隨機匹配、相互製約、全程錄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組織綜合素質測試,進行再次遴選;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三、保障措施
按照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穩步實施各項改革。2014年啟動職業技能考試,2015年10月開始實施選考科目多次考試,2016年10月開始實施外語科目多次考試,2017年開始全面實施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
(一)加強政府宏觀管理。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轉變管理觀念⤴️,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認真製定綜合改革試點的各項細則,建立健全管理製度和基礎教育評估體系、督導製度🙃,引導中小MK積極開展素質教育🧙🏼♀️。明確高校與政府在考試招生中的權責關系,在發揮高校招生評價選拔主體作用的同時,完善監督管理體系👩🏻💻。健全各級各類考試招生機構♥︎,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提高統一高考🕡、高中學考、職業技能考試和高校綜合素質測試的科學化水平。
(二)保障招生公平公正。完善考試安全體系,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強化部門協作機製🚮🍀,切實維護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試秩序。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落實公開責任🌰,及時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高校綜合素質測試要建立健全各部門相互製約🫱🏼、考評人員與考生隨機匹配、紀檢監察部門全面監督的機製🧆,嚴格落實公開公示👨🌾、涉密工作嚴格保密、利益相關人員回避、全程監控錄像等製度🚣🏽♀️👏🏿,確保測試公平公正🥤。
(三)加強宣傳咨詢指導🧑🏿😶。加強對各項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宣傳解讀🫶🏽,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氛圍🦚。加強中學生學業規劃指導,培養學生自主選擇能力。創新咨詢服務形式,提高咨詢服務質量。加強對考生、教師及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管理🧍,健全個人、MK考試招生誠信檔案💏,積極營造誠信考試、公正選才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