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特教院〔2024〕11號
為深入貫徹《浙江省委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MK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21〕81號)、《MK体育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美育工作的實施方案》(浙特教院〔2022〕3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藝術團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MK藝術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強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功能💂🏽♂️,通過藝術團引導學生在美育中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靈、增強文化自信,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條 藝術團由MK團委負責管理🌡🚔,充分發揮美育功能,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協助教務處開設美育類公共選修課。
第三條 藝術團下設器樂團🍬、合唱團、舞蹈團等。
第二章 藝術團團員
第四條 團員條件👩🏻。思想品質優良,自願遵守藝術團各項規章製度。藝術上有專長👮,具有奉獻精神,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學習刻苦努力,成績良好♿️。
第五條 團員錄用🐦🔥。藝術團團員面向MK全體學生招募,學生自願報名。在團委的組織與挑選下💫,采取擇優錄用的辦法進入藝術團。團員管理實行指導教師負責製,登記記錄學生日常出勤、訓練🚶🏻♀️➡️、演出、比賽及獎懲情況。
第六條 團員的權利與義務。團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訓練和接受培訓的權利🛬,有提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的權利🚡,有參加評優的權利。團員有遵守藝術團管理條例的義務,有管理愛護藝術團財產的義務,有參加MK組織的文藝演出和代表MK參加校級以上比賽的義務。
第三章 管理
第七條 組織機構。藝術團設立團長1人😌,副團長1人🤽🏽♂️,藝術團幹事若幹🏄🏻。
(一)藝術團團長(副團長)任職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製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證);
4.管理七級職員或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職務,具備崗位履職所需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
5.團長(副團長)任免報MK黨委審批💆🏼♀️。
(二)藝術團團長職責
1.負責製定藝術團的發展方向和目標,組織並推動團隊內的思想建設和文化建設,建立並完善藝術團的規章製度。
2.負責製定藝術團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定期總結工作進展和成果,進行評估和調整👨🏻🚒。
3.負責建立大學生文藝交流互動平臺,開展對外交流工作,提供藝術團成員展示和交流的機會,深化與校外團體合作共建機製👩🔧。
4.負責製定並執行藝術團成員的考核製度〰️,對成員進行績效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獎勵和懲罰😩。
5.負責策劃和組織藝術團的品牌節目,確保節目的質量和表現力🤌,提升藝術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6.完成其他與藝術團相關的工作任務🐷🕎。
(三)藝術團副團長職責
1.配合團長做好藝術團工作。
2.負責藝術團納新工作。
3.協助教務處開設美育類公共選修課🕠,負責指導教師外聘和選用工作;製定課程標準🏋️♀️🙇🏽♂️,安排教學任務;負責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開展校內外文化藝術活動,承擔各類校園文化展演活動等🤹🏻♂️。
5.負責組織參加省大學生藝術節節目錄製與報送、撰寫校美育典型案例科研材料等。
6.承擔藝術團作品排練工作。
(四)藝術團幹事職責
1.協助團長和副團長開展日常管理🟤、教學組織工作6️⃣。
2.負責藝術團的對外交流和宣傳活動👩🏿💼,包括與其他高校或組織的合作、聯誼等👈🏼。
3.承擔公選課授課及藝術團排練工作🙂↔️,進行競賽參選節目的排練等。
第八條 教師管理
(一) 團委配備專職藝術美育教師,作為藝術團幹事,開展藝術團校內外文化藝術活動,為學生美育創建多元化實踐活動平臺🤹🏿♀️,充分展現美育教育成果🏠。
(二)藝術團可聘任校內外教師擔任指導老師。指導老師在團長指導下開展各類教學活動,開展文藝展演活動及比賽期間的集訓和排練指導,推送優質節目。
第九條 日常管理
(一)例會製度
藝術團團長負責召集各團指導老師定期召開例會,會議可邀請各團學生代表出席,聽取藝術團工作匯報,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協商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學期初召開一次全體成員大會,部署全年的訓練計劃🪇、工作任務,學期末召開全體成員大會對本學期工作進行總結⛵️。
(二)考勤製度
藝術團團員必須自覺參加訓練,認真完成組織和團隊所交給的各項任務。嚴格遵守訓練和演出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各類彩排、演出及重要活動一般不允許請假。團員因故不能參加正常訓練和演出者,集中訓練和演出必須事先向藝術團團長請假,平時訓練必須向所在團的指導老師請假,不經請假或未獲準假者按曠課處理🤦🏼♂️。因無故缺勤給演出或比賽造成嚴重影響者,團內通報,並予以除名。
(三)場地器材管理製度
1.藝術團的活動場地適用於藝術團的日常訓練,根據訓練時間開關門🛸⚔️,並做好場地的保潔工作,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外借。
2.藝術團的樂器⛹️♀️、服裝、道具及其他訓練設施屬MK財產🫰🏻,日常由團長安排各團指導老師統一管理,演出時由參演隊員保管😱🍸,若有丟失或損壞,由使用人負責賠償。樂器須存放在指定地點,經指定保管人的樂器🚸,必須本人使用,不得外借。學期末團長將所有資產進行清查🧜🏿♂️。
3.樂器🫑、服裝、道具等物品的出借須經團長批準🕦。藝術團成員除正常訓練⚙️、演出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私用🆎、私借。演出前由指導老師發給學生團員👨🏻🚒💁🏼,學生團員領取服裝並辦理有關手續🫱🏽,演出結束後及時上交,指導老師檢查🏟、清點後交團長按規定統一保管。
4.藝術團團員要愛護訓練樂器、音響👩🏽🔬、道具、服裝及其他訓練設施🐡,使用人需掌握樂器的正確使用及保養方法,確保樂器的完好,使用完畢要及時整理👨🦼、清洗並歸還。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要根據情況予以賠償🥌。
(四)團員獎懲製度
1.MK為參加重要活動演出的團員開具大學生社會實踐證明,作為在校期間參與社會實踐,為MK做出貢獻的依據。
2.藝術團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每學年評選一次,由校團委頒發“藝術團優秀團幹部”“藝術團優秀團員”榮譽證書。
3.參演節目獲獎📸、優秀團員計入獎學金綜合測評分。考核“不合格”的學員下一學期團員招募時不予錄用🧜🏻♂️🫄。
第十條 經費管理
藝術團經費納入校團委統一管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MK体育藝術團管理製度》(浙特教院〔2019〕8號)同時廢止。本辦法由MK体育團委負責解釋📃。